凡推十干生尅,以日干為《我》;與年干、月干、時干及支中所藏之干相比較。陽見陽、陰見陰,為偏。陽見陰、陰見陽,為正。


同類者:比肩(比);劫財(劫)(敗財)(逆刃)。


我生者:傷官(傷);食神(食)(壽星)(天廚)。


我尅者:正財(財);偏財。


尅我者:正官(官)(貴);偏官(殺)(煞)(七殺)(七煞)。


生我者:正印(印)(印綬)(生氣);偏印(梟)(梟神)(倒食)(吞啖煞)。


子平論格局,獨以印、食、財、官為綱。其立名之義何哉?蓋造化流行天地間,不過陰陽五行而已;陰陽五行,交相為用,不過生尅制化而已。


生我者,有父母之義,故立名印綬。印者,蔭也;綬者,受也。譬如父母有恩德蔭庇子孫,子孫得受其福。國家設官分職,畀以印綬,使之掌管;官而無印,何所憑據;人無父母,何所怙恃。故曰〔印綬〕。


我生者,有子孫之義,故立名食神。食者,如蟲食物,蓋傷之也。蟲得食則飽,人得食則益,物被食則損。造化以子成而致養,即人子致養父母之道也。故曰〔食傷〕。


我尅者,是人受制於我之義,故立名妻財。如人娶妻,而妻有妝奩田土,齎以事我,終身無違,我得自然享用;況人成家立產,須得妻室內助。故曰〔妻財〕。


尅我者,我受制於人之義,故立名官殺。官者,棺也;殺者,害也。國家以官與人,此身屬之公家,任其驅使,不敢有違;至於蓋棺而後已。是官害之也,故曰〔官殺〕。


由是天干地支相合配偶,生尅制化,旺相休囚,其名為印為梟,為食為傷,為官為殺,為財為劫;刑沖破害,虛邀暗合而變化無窮矣!先賢明乎此理,故只論財官印食,分為六神,而人命富貴貧賤、壽夭窮通,舉不外是,一切格局,亦不過由此而推詳焉。


 









































































































































日干

























比肩



劫財



食神



傷官



偏財



正財



七殺



正官



偏印



正印





劫財



比肩



傷官



食神



正財



偏財



正官



七殺



正印



偏印





偏印



正印



比肩



劫財



食神



傷官



偏財



正財



七殺



正官





正印



偏印



劫財



比肩



傷官



食神



正財



偏財



正官



七殺





七殺



正官



偏印



正印



比肩



劫財



食神



傷官



偏財



正財





正官



七殺



正印



偏印



劫財



比肩



傷官



食神



正財



偏財





偏財



正財



七殺



正官



偏印



正印



比肩



劫財



食神



傷官





正財



偏財



正官



七殺



正印



偏印



劫財



比肩



傷官



食神





食神



傷官



偏財



正財



七殺



正官



偏印



正印



比肩



劫財





傷官



食神



正財



偏財



正官



七殺



正印



偏印



劫財



比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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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極易研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