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合婚的目的,當然是為了未雨綢繆,防範未然,避免婚姻的不幸發生,使婚姻永遠幸福美滿,夫妻能相敬如賓,同心協力,白頭偕老,永浴愛河。因此,必須仔細推論、研判男女雙方本命如何?合男女雙方的本命與行運,方能正確的推論出合婚的吉凶。
1.論緣分與配婚之吉凶:
論與異性緣分之深淺,可由自己四柱干支,對照對方者,以探討彼此之緣分如何。
※日干陰陽組合「陰陽德合」最為理想,即陽日干配陰日干,陰日干配陽日干。
※以日干彼此對照,是否天干五合之象,合化為喜用神,則吉,對自己之助益大,反之,若化為忌神則凶。「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
※以彼此日支或月支,互組對方四柱他支,是否成六合、三合、半三合、三會,合化為喜用神者,大吉助益又大,為忌神則凶,無助益,若為刑沖破害亦屬凶。
※以彼此日干或月支,月支對照,相生者吉,相尅為凶,餘不吉不凶。
※觀彼此四柱干支之五行或十神,是否為對方所欠缺者,需求者,抑或是自己所欠缺者,需求者,期能互相截長補短,相互助益。
※配婚年齡對婚姻之影響力事實上並不大,但國人卻根深柢固之觀念,下列舉三種一般認為吉配之年齡差,做為參考:
j男方大於女方八歲或四歲,為三合吉配婚。
k男方大於女方九歲為六合吉配婚。
l男方大於女方二歲,不沖亦不合,但生肖相生作半吉,稱為相生吉。
以上以三合配婚最佳,六合次之,相生之半吉再次之。
※四柱以月支提綱之氣最重,因此,對方生肖之年支沖我方月支時,較易生變,或身體或精神上之不和,配偶之月支與我日支相沖者亦較不佳。
※對方之年柱干支,正好尅制我方之用神者,亦較易反目敵視,也為凶。
※行運第三柱是婚姻重點柱,最好是雙方都是吉運,如此彼此都很順利較不致發生離婚,最忌雙方均是凶運,往往造成婚姻破碎之重大原因。
2.一般男女上乘的配婚:
※兩命造之用神、病神互為調劑,一方的病神恰為另一方的用神。
※婚姻宮(月支)宜相合不宜相沖。
※夫妻宮(日支)宜相合不宜相沖。
※男命之正財為用神,女命之正官為用神。
以上尤以第一及第四項為最佳,如這四項全為吉,則不管其歲數相差幾,差六歲與差三歲只是表面之相沖,其靈動力遠遜於上述四項,有時歲數相沖,但在局內被合去化成用神,則反而更吉。
3.八字合婚應注意的要點:
※男的選妻,應注重女方八字之夫星與子息星,若明顯而無破損,則旺夫益子,夫榮子貴,誠良緣也。女的選夫,應注重男方命得中和之氣,無太過,亦無不及,且財官得地,夫必富貴長壽也。
※如果男命比肩劫財重者,主尅妻,須擇女命傷官食神重,重主尅夫者相配。反之,如果女命傷官食神重者,主尅夫,須擇男命比肩劫財重,重主尅妻者相配。這叫做硬配,以免喪偶之苦也。
※男女命生年地支,六合、三合者吉;六沖者不吉,但雖六沖,若其他條件均好者,亦不妨也。除相合者吉,相沖者不吉之外,其餘的均可。但若相沖,以金木相沖、水火相沖為要緊,而土與土相沖,則土之本氣因激起而越旺,無戰尅之意,其支中所藏餘干,力量輕微,影響不大了。
※凡男女命上夫妻宮逢沖,夫星或妻星逢空亡,或夫星妻星不合日柱反去合他柱,或夫星或妻星空亡又五合日主等,多半較易生婚變而再婚,(當然配偶早喪,亦有再婚的可能)。逢命屬再婚之兆時,則不宜採硬配的對抗方式,反宜用中和配婚法。如男命有再婚之兆,則女命取命上官殺星為喜用神,在日支夫妻宮,或緊貼日主,或五合日主,三合六合日支,如此之女命夫緣奇佳無比,毫無破婚之兆,且官殺星為喜用神,多半是身旺者能任官殺之尅,一個銅板自難響,自可化解無形;若女命有再婚之兆,男命亦同理以化解。
※五行損益:男女兩方之八字五行,取其能相互損益為善。例如男命木旺為病,須以金旺之女命相配;若女命土衰為病,須以火土多之男命相配為宜。這都是太過宜抑,不及宜扶之理也。
※男女雙方八字日主之強弱,實不宜太過於懸殊,凡命均以中和為貴,夫妻本同命,倘一方太強,一方太弱,二者強弱不因結為夫妻而產生中和作用,弱的一方反大受威脅尅害。如男命日主太強,必命上比劫星相當強旺且多或印來相生,比劫星旺自尅財之妻星,而女命日主太弱自難任財官,官乃夫星,自無法 從 先生處獲得好處,反因結婚而造成自己身體弱而多病;男命日主太弱亦難任財官,財乃妻星,同樣結婚而自不利;故雙方八字日主之強弱之差距不宜太懸殊。
以上乃依男女雙方的本命來探討合婚之方式,擇捨的依據,取對抗、中和、互補、情誼之道,當為合婚的要件,判斷合婚之良窳,尚若男女雙方八字俱能合乎以上所論述的原則,則基本上可以斷定適合結為夫妻,必要時可再進一步參考雙方之行運,最後再綜合下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