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適婚年齡期間,若男命財星、女命官殺星,大運逢之,或大運五合、三合、六合命上之異性星,或與日柱干合支合夫妻宮,不論大運是否為異性星?或大運合命上之異性星,均主結婚運最強、最佳時機;倘流年為異性星管事,或流年干支合命上之異性星,或與日柱干合支合,或合化成異性星,亦均主結婚運最佳、最強的一年;因大運一運管事五年,逢上述各情況之一,又此五年中某一流年逢上述各情況之一,乃最佳、最強、最宜把握的姻緣運,結婚時機。
相反大運,流年均非異性星,亦不與命上異性星有干合支合情形,更不與日柱干合支合,自非結婚時機,純得靠後天人為之種種因素或媒介,方有可能成婚;倘大運、流年是尅沖異性星,或尅沖日柱干支,或合化成尅沖異性星之星,往往連藉助後天種種人為因素或媒介,亦困難重重,好事多阻多磨,不易完成婚事;當然,倘若一方歲運均不干婚姻事,而另一方為結婚旺運,亦可藉對方之運或影響吸引對方而完成婚事。
※早婚
1.命帶妒合易早婚,且易有感情糾紛。
2.原命有方局或三合局,有早婚傾向。
3.男命身強財旺,無比劫透出,早行財運易早婚。
4.女命身強官殺旺,無食傷透出,早行官殺運易早婚。
5.男命早婚之最大關鍵,決定在財星是否能獲得日支之幫扶,女命早婚之最大關鍵,乃決定在正官星是否能獲得出生月令之幫扶。
※遲婚
1.命局夫妻星不現者:
※男命以正財為妻,以偏財為異性,命中無正財及偏財,晚婚。
※女命以正官為夫,以七殺無異性,命中無正官及七殺,晚婚。
2.婚姻運(行夫妻星之大運及流年)出現過遲。
3.日支(夫妻宮)逢沖或空亡。
4.男命多比劫易晚婚。
5.女命傷官太旺易晚婚。女命身弱官殺強旺,官殺為忌,晚婚。
6.男命財星缺或財星弱,女命官殺缺或官殺弱,易遲婚,日支再坐忌神則更驗。
7.男命財過旺而不從,女命官殺太旺而不從,亦易晚婚。
8.男命第二、三柱大運行比劫為忌神,易晚婚。
9.女命第二、三柱大運行傷官為忌神,易晚婚。
10.夫妻星旺、日主弱,或日主強,夫妻星弱或無。
11.命局月支日支互見沖刑,或日支遭時支沖刑,有遲婚,或婚姻遭波折之兆。早婚亦不美滿,蓋月柱限運,正是適婚年齡且為夫妻能力宮(日支)及婚嫁宮(月支)命局月支日支不見沖刑,如大運沖刑命局本限運,即該限運之該大運見沖刑,婚姻不易成功,遲婚或屢次告吹,流年亦同,男女命看法相同。
12.不論男女命,四柱、大運、流年會齊「辰巳戌亥」天羅地網,難婚。
13.不論男女命,命局月支或日支有沖刑,如遇大運或流年相合月支或日支,則有婚嫁。不論男女命,如大運、流年,沖刑命局月支或日支則可能錯過婚嫁時期,或婚嫁告吹。
14.男命之財星或女命之官星在命局五行三位以上而成病神(不入特別格局)者,該人結婚甚遲,往往過了36歲而未婚。如男命生扶妻星之食傷星或女命生扶夫星之財星在命局三位以上而成病神者,結婚時間也在32歲以後。
15.男命之妻宮在日支,故男命正財對照日支十二補運星為絕位則遲婚。女命之夫宮在月支,故女命正官對照月支十二補運星為絕位,主遲婚。18至30歲之大運刑、沖月支,女命成婚尤遲。
※婚期遲早
婚期遲早因古今社會標準而有所不同,古時候女人逾雙十年華未嫁可能是遲婚,現今女人25歲結婚即可是早婚。甚者,當今社會亦因教育水準、居所、工作等之不同,遲早標準有所不同。
1.男女命可依大運判斷其婚期:
※男命:日主強,食傷財運為婚期。
日主弱,印比劫運為婚期。
※女命:日主強,財官殺運為婚期。
日主弱,印比劫運為婚期。
2.不論男女,比劫多,晚婚。尤以天干比劫為最。
3.男命以偏財為妻,女命以七殺為夫,晚婚。
男命原局不見正財星,以偏財為妻;女命原局不見正官星,以七殺為夫,婚緣較慢。
4.原命唯一異性星,視其出現位置而知婚期遲早。
出現在年、月,早婚。出現在日,晚婚。出現在時,更遲婚。
5.男命妻星入墓或妻星空亡,遲婚。女命夫星入墓或空亡,遲婚。
6.「單身貴族」之命造,若因父母或家庭環境等因素而結婚的話,大都算為遲婚。例:
※男命原局不見妻星,女命不見官星,必定遲婚。
※男命妻星被沖尅,女命夫星被沖尅,必定遲婚。女命食傷盛,遲婚。
7.男命食傷財貼身,女命財官殺貼身,早婚。
8.其他
※男女命,夏天生,原局水氣要不足,早婚。
夏天生,虛火旺,易引動情慾,調候水又微弱時,早婚命。
※男命財多身弱,或身強財弱,遲婚命。此種命大都是忌財或財星不朗健,故遲婚。
※夫妻星不佳,夫妻宮亦不佳之命造,我們勸人勿太早結婚,因早婚易離散婚姻不佳命造,太早結婚,不但沒經濟基礎,且因身心尚未臻於成熟,較不能充分了解謙忍相處之道,早婚不利,應遲婚為宜。